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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尼基語翻譯
若以上面的歸納成果來看,「隹」可能表示的有禽類個數、禽類形態、禽類動作……等,而這些生物放到人類社會中,則是飾演「人的所有物」和「可為人所哄騙之物」,經物化之後的「隹」所構成的「合文」字義再經擴充以及生活化、抽象化以後,便產生一些專門用來表示數目多寡的經常使用文字;而「鳥」文最初所默示的很可能就是鳳凰,甚至其他帶有神性之禽類,厥後才逐步擴充為可以為人們帶來佳兆,或是具有巫術性質的鳥,然後再逐步衍生出其他美麗的意象(五色、繽紛、帶有文章……)。


1.隻、雙、雔、雥(雜)、集(雧)、雒
在《說文》傍邊列為「隹」部或是與「隹」有關之部首的字,大至可分為:
撰文:袁鳳禧

5. 鶱、鳻=>禽類動作或狀況,多半有美麗之義,有時甚至專指鳳凰

另外,就遠古圖騰崇奉來看,同時可用「鳥」、「隹」為偏旁的異體字,饒炯發現「從隹者,而重文亦以鳥,然多籀篆無古文;從鳥者,而重文亦以隹,然多古文無籀篆。」周秦傳統下所用的籀篆在透露表現禽類動物的時辰常以「鳥」代替「隹」作偏旁;較接近東方鳥圖騰區所用的古文,則多用「隹」作偏旁。示意在周秦文化當中比較不隱諱以「鳥」文泛指一般禽類,以鳥作圖騰的文化圈則不然。例如農業社會用來報時、生蛋甚至食用的「雞」及其幼體「雛」,大篆可寫作「鷄」、「鶵」;而在「鳥」圖騰文化圈甚至現代書寫表意的進程傍邊,天然也不太可能將「鳳」或「鸞」的「鳥」部換成「隹」
翻譯

3.雊、奞、奮、瞿、霍=>示意禽類動作

「鳥」與「隹」所衍生之文字比較

「鳥」與「隹」所衍生之文字對照
而以「鳥」為部首的字則大致為:
1. 鳳、鵬、鸑、鶠=>鳳鳥
3. 鷽、鷲、鷸=>具有其他(吉利、巫術)象徵意義的鳥
2. 鸞、鷫=>神鳥
5.雞、雇=>對人類實際糊口或生產行為有用的生物
4.隻、雙、隿、奪、蒦、矍=>默示持有者(人類)的「所有物」
=>暗示禽類的個別,部分轉化為透露表現數量
《說文解字》在诠釋「鳥」與「隹」兩個部首時,以「長尾」和「短尾」的禽類作為最根基的區隔,但是真正造出來的字卻未必符合如許的一個根基原則翻譯是以若要將這兩個部首重新诠釋它們背後所隱藏的內容以及涵義,則必需再從以這兩個字為物首的合文作一歸納再加以解釋。本篇傍邊所選列之「合文」,筆者為避免本篇論說在具體卻無特定標準之「長尾」、「短尾」禽類之分而攪渾,已儘量刪除專指「某種鳥類」的特殊名稱,而將重心放在其他可能造成這兩個「初文」根基劃分的其他意義及其衍生字。
2.雀、雛、翏隹、工隹、雄、雌、雋=>暗示禽類的巨細、親屬等特徵或關係
4. 鷲、鶯=>秀麗的鳥


文章來自: http://blog.roodo.com/shirlan/archives/8690237.html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華頓翻譯公司02-7726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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